林志潔遭質疑升等著作一稿兩用 柯美蘭:有便宜行事疑慮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開記者會,稱民進黨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在2016年申請教授升等送審的參考著作,大幅複製貼上早在該著作出版的指導學生碩士;對此,無黨籍竹市立委參選人柯美蘭晚間在臉書發文,指林志潔與張同學的論文相互引用,不管是誰引用誰,「整段一模一樣引用」違反學術倫理,做研究有便宜行事的疑慮。
柯美蘭說,林志潔與張同學的論文相互引用,似乎用此方式規避誰是原創的疑慮,然而,著作的產生必然有先後順序,一般來說,「後發表者負抄襲前發表者的責任」,林「引用」這麼多,張沒名列共同作者,林應對外說明清楚這些疑慮。
「引用」的目的是為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用前人的研究延伸出自己的研究論述,因此,當用到數字與觀點時,一定 要寫清楚出處,還要用自己的話再說一次,在這個案子中,不管是誰引用誰,「整段一模一樣引用」違反學術倫理,這樣打迷糊仗的做事風格,讓人不禁懷疑,林志潔可以當好立委嗎?
柯美蘭說,林志潔在臉書說明的第一項中提到「本文之撰寫,『本人』為為『唯一且實際作者』。張姓同學為科技部研究案的研究助理」,林是張的主要指導教授,張的論文由林討論、監督、審核,才能獲得學位,然而,當張的論文「大量引用且一字不改」林聲稱「本人才是唯一且實際作者」的論文,這有嚴重的學術倫理問題,林為何放行有問題的論文?難道是林幫張寫論文嗎?是張的學位有問題,還是林的升等有問題?
柯美蘭認為,林志潔的說明,完全沒有解釋兩人著作中為什麼「大量引用且一字不改」的疑慮,身為學者又是立委參選人,林有出來說明清楚的義務。
林志潔今回應邱顯智,稱她所寫的「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與心證門檻」一文,是當時國科會研究計畫案「面對財經犯罪」的研究範圍之一,該文撰寫她是唯一且實際作者。張姓同學為科技部研究案的研究助理,感謝張同學與其他研究助理的蒐集整理資料,她完成本文後於2013年投稿月旦法學,後經審查與修改,於當年11月號刊登,當時在文內也特別感謝張同學協助本研究辛勞。
張同學於2013年暑假期間以「內線交易可罰性基礎及現行規範效果分析─賽局論為中心」為主題完成論文,其在論文中特別提到本文關於內線交易的見解,多處參考林志潔「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舉證與心證門檻」一文,並說明該文是在審查出版中(所以暫時無法引註確切的期刊刊號、年月和頁數)。
林志潔說,她於2015年6月提出升等,依學校升等辦法,申請人從過去發表的文章中,選擇一到兩篇的代表作,除代表作外的其他發表文章,則列為參考著作,該文因屬升等副教授後的作品,因此列為參考著作。綜上說明,邱顯智所指的文章並無所謂一魚兩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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