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以色列持續向拉法進軍,不甩哈瑪斯接受停火協議?

韓女神韓藝瑟宣布結婚!甜嫁小10歲男友

淡水裝潢行員工被猛刺13刀慘死! 凶嫌竟是「休學老闆兒」 案情逆轉原因曝光

陳國樑/不正義的正義不是正義

犧牲「租稅正義」,無法換來「居住正義」;強而為之,換來的「正義」,絕對不是正義。

行政院於十月提案修正《住宅法》,增訂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之規定;隨即於十一月三讀通過、並於十二月公告生效。

所謂公益出租人,是指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或出租予社會福利團體轉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之房東;《住宅法》的修法,用意在透過法律明文規定來「承諾」房東,公益出租房屋所簽訂之租賃契約資料,並不會被當作追稅的依據,希冀藉此提高公益出租意願。但只要對於法令與稅捐稽徵實務,有基本的了解,就會知道此一承諾,毫無實際意義。

首先,稅捐稽徵機關在得知房屋確實出租且未申報租賃所得,如不為課稅處分,就是怠忽職守、違法亂紀。而對於租賃收入之逕行核定,一般根據查得資料或參照當地租金標準計算,未必一定是來自房東與租客所簽訂之租賃契約資料。

其次,在房屋稅及地價稅的部分,房東很有可能為取得租稅優惠,隱匿出租事實,以自用房地名義,報繳其所出租房地之持有稅負,因而享有房屋稅自住及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兩項優惠稅率。由於公益出租房地可享有與自用房地相同之優惠,因此,房東在成為公益出租人後之房屋稅及地價稅,並不會產生變動。反倒是,會面臨被追稅與處罰的是仍屬核課期間內,非公益出租之房屋稅及地價稅。

就以上討論可知,房東之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之查核,稅捐成立要件在於房地是否有出租之事實,而非是否簽訂租賃契約,立法禁止以租賃契約資料作為稅捐查核依據之規定,根本是多此一舉、自欺欺人。

退一步言,在調查過程中,稅捐稽徵機關仍可要求租金補貼主管機關內政部,提供租賃契約等資料。按《稅捐稽徵法》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或調查人員,為調查課稅資料,得向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進行調查,要求提示帳簿、文據或其他有關文件,被調查者不得拒絕。

最後,如果此次《住宅法》的修正,只是訂定了沒有實質意義的具文、糜耗社會資源,那也罷了;讓人擔心的是,修法所造成的誤解與釋放出來的混合訊號。

對於法令與稅捐稽徵實務並不了解的多數國人而言,《住宅法》「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稅查核依據」的修正,乍聽下,有如是對於房東逃漏稅的「特赦」條款。在憲法明訂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各種政令宣導也在建立民眾「應誠實納稅」的社會規範下,卻以促進居住正義之名、對於租稅逃漏網開一面,有如對於大眾宣告,只要與政府階段性的政策目標一致,逃漏稅也沒關係。

法令主管機關與立法者的枉法與亂法,破壞法治精神,無助居住正義的提升,卻對於租稅的公平正義,造成無法修補的傷害。

(作者為政大財政系教授兼系主任)

住宅法 房屋 房東

延伸閱讀

民進黨批凱旋苑欠房屋稅、租金年漲5% 侯競辦下午提告

獨/賴清德老家遞申報資料 新北財政局:將課徵追繳5年房屋稅

遭疑包租公年收2千萬規避房屋稅 侯辦:2018的烏龍爆料

照顧育兒家庭 新北青年租金補貼加碼最高7,000元

相關新聞

黃耀輝/蔡規若賴隨 財政將大衰

賴政府五二○即將上任,有鑑於蔡英文總統曾說過兩句大話:「我花很多錢是事實,但是我有本錢」,以及「二○二四年以後就沒有我的...

黃齊元/缺安全又缺電 現狀難維持

我們正進入一個大動盪時代,全球股市波動,中東戰火蔓延,地緣政治危機升高。此外,台灣五缺問題嚴重,張忠謀憂心台積電面臨土地...

詹文男/讀博士…所為何事?

這幾年政府很苦惱,因為投資報酬率不高,許多年輕人不太願意念博士,因此祭出許多優惠措施,獎學金、產學合作…等,新聞說最高可...

徐遵慈/政府應慎用「晶片外交」

四月中旬,彭博社刊出一篇「台灣以『晶片外交』提升國際地位」專題報導,盛讚台灣善用半導體產業的優勢提升國際地位,突破中國大...

詹文男/每月兩千元 打造AI超級助理群

最近好友老陳教授很感慨的說,過去找研究生助理不容易,而且還不敢交代太多工作,以免被叫「慣老闆」。現在他每個月僅花費不到兩...

黃耀輝/特別預算浮濫 政府卡死救命錢

四月三日花蓮發生近廿五年來最大的地震,造成重大災情與損失。蔡英文總統遲至一周後才到災區探視,民進黨則是哀事喜辦,趁災搗亂...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