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出怪招! 他設計老父遺囑秒失聯 專家教弟妹破解
子女爭遺產時有耳聞,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近日有一位民眾出怪招,仗著父親疼愛,自已擬了一封「自書遺書」給80歲老父照抄,把大多數財產都分給自己,老父照做後立即失聯,弟妹氣炸向地政士請求協助。
鄭文在表示,處理方式其實很容易,只要請老父先行處分財產、依遺囑之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或是再做一份遺囑都可以讓原先遺囑失效,不過關鍵在老父態度。
鄭文在表示,拿「自書遺囑」給老父照抄的民眾,是家中長子,很得老父疼愛,但是離家多年沒有消息,因老父親常常收到銀行帳務催收通知書,知道長子人還在,只是日子過的不好,債台高築。
日前長子忽然回家,老父親喜極而泣,未料他卻帶回一份已經擬好的遺囑,趁老父一人在家時,拿了出來,希望老父親照抄。老父親知道他這幾年過得不好,想說幫他改善經濟壓力,二話不說,馬上照辦。
沒想到,這位長子拿到這張老父親親筆寫下的「自書遺囑」後,再度失去聯絡。
老父親後來告訴其他子女,其他子女暴跳如雷,痛罵老大怎麼可以這樣做,老父也很難過,本以為幫了長子,可以讓他浪子回頭,留在身邊,萬萬沒想到他拿了遺囑,立刻不見人影。
為免權益受損,其他子女近日打電話諮詢該如何廢止該份「自書遺囑」。
鄭文在表示,廢止遺囑方法很多,如民法第1202條規定: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
另外,民法第1219條規定: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民法第1220條至第1222條,也都有相關遺囑撤回的規定。
簡單說,只要老父親先行處分財產、依遺囑之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或是再做一份遺囑,都可該份遺囑失效。不過,解鈴仍需繫鈴人,關鍵還在老父親想法,只要想做,就能讓其失效,平息一場家庭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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