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醫院藥單遭註「媽媽是婊子」…元凶竟是藥劑師!理由曝光

剴剴案引公憤!兒盟董事補選出爐 安泰銀行副董事長蔡文賢接任

公然侮辱罪合憲!憲法判決今出爐 但限縮適用範圍

他遊太魯閣被猴子盯上 滾燙泡麵灑大腿「冒大片水泡」

一位民眾端著泡麵從超商出來時,被猴子襲擊導致腿部燙傷。
圖擷自Facebook
一位民眾端著泡麵從超商出來時,被猴子襲擊導致腿部燙傷。 圖擷自Facebook

近日一位民眾在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超商用餐時突遭猴子搶食,嚇得他把手中滾燙的泡麵翻倒,造成腿部燙傷且長出大片水泡。網友們見狀紛紛驚呼這隻猴子堪比強盜,更勸導大眾千萬不要餵食野生猴子,以免養成牠們搶食的壞習慣。

「在中橫故事館(位在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天祥遊憩區)的小七,食物絕對不能讓猴子看到!」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呼籲,並曬出一張燙傷照,表示他被猴子盯上時,手中正端著一碗熱騰騰的泡麵,完全不知道猴子已躲在暗處伺機而動,在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的情況下被襲擊,驚嚇之中不慎將手上的泡麵翻灑,才導致腿部被燙出大片水泡。

該網友曬出自己腿部燙傷起水泡的照片。圖擷自Facebook
該網友曬出自己腿部燙傷起水泡的照片。圖擷自Facebook

網友們看到照片中的傷勢也相當吃驚,「太嚴重了,好好照護」、「超痛的啦!祝早日康復」、「好可怕,現在夏天,傷口要顧好,不然很容易發炎欸」、「天啊~猴子再不管不行了陽明山也是一大堆」、「這猴子是強盜嗎?」、「聽說太魯閣的猴子很兇...好像是真的」。

另有網友指出猴子搶食的習慣與人類經常餵食有關,「所以動物都不要餵食,一堆餵食癖的共業造成的」、「這就是被餵食癖餵壞的獼猴啊,都不怕人,直接用搶的」、「第一去沒有看到猴子,第二次去就看到好幾個遊客主動拿東西給猴子吃,一旁工作人員在勸導也不理會,被人類寵壞了才會搶食」。

泡麵 猴子 超商

延伸閱讀

潑猴闖民宅狂咬2歲童還強行擄走 爸媽救愛女「拚死拔河」驚悚直擊片曝光

蜘蛛猴爆氣「狂拽女孩長髮」頭皮險被扯掉!又補上回馬槍遊客驚呆

猴群突襲陽台奪走男嬰丟下樓!爸媽眼睜睜看孩子「從3樓墜落」

野豹「倒掛金鉤高空跳樹」突襲猴子 雙雙墜地8秒決勝負..驚險獵殺片瘋傳

相關新聞

純情男暈船「按摩店小姐」 想追人被1句話擊沉 網嘲諷:沒離開新手村

不少地方提供「打飛機」服務,但切忌「暈船」!臺灣1名男子在網上表示,去年底光顧「半套店」,雖然提供尺度較大的性按摩,但他聲稱「只有去純按摩聊天,跟稍微抱抱一下」,沒有脫褲子進行下一步行動,隨後認識1名按摩女生,竟然一見鍾情,甚至沒有尋找其他女生。由於女生說過「只有做手而已」,讓男子一直以為她只是接半套,直到1次大家聊天時,對方懷疑脫口而出,表示有客人會故意撕開保險套前面位置,男子才知道對方一直提供全套色情按摩服務,形容「心中的小世界有點塌掉,覺得很像被騙了許久」。

亂倫?偷聽到男友「第1次」對象 女友崩潰哭:好噁心

不少家庭組織也鼓勵父母及早向子女施行性教育,協助建立正確性觀念。臺灣1名女子在網上稱,偷聽到男友和家人的對話,意外揭發男友當年把第一次竟然獻給母親,原因是「媽媽要教他」,讓她無法接受,網友紛紛指「噁心死了......這算亂倫」、「這行為在臺灣是犯法的喔」,亦有別人質疑事件真確性,不排除有人虛構。

她開心網路交友遇天菜 卻因對方車子「心涼」退縮…網勸:勇敢點

現代人有許多都是透過交友軟體尋找另一半,但也不免因為網路與現實的不同而有落差感,日前網路論壇上就有一名女網友分享了自己網路交友的經歷,引起許多網友留言回覆。

不如像Kelly a繼續當公主!務實女怨勤儉持家卻不被疼愛

「流水席之亂」引起輿論熱議。有女網友在「匿名2公社」表示,與先生正處於想離婚階段,她怨自己雖然從婚禮、結婚、婚後都沒有像Kelly a那樣大吵大鬧,但並未因此得到幸福,一路走來讓她大嘆:「真的不如像Kelly a這樣繼續當她的公主」。

流水席之亂 網:全台8到9成女生都像「輔大陳若儀」

一名自稱擁有「輔大陳若儀」稱號的準新娘,透過社群網路批評未來婆家打算舉行流水席婚禮,引起輿論熱議。在第9集疑似是小姑出面爆料,這婚應該結不成之後,有網友在「匿名2公社」表示,「其實目前全台大概8到9成女生都會出現Kelly a的行為,連在貼文底下酸Kelly a的也大多是,她們只是暫時把雙標人格隱藏來。」

柬埔寨被騙7天遭性侵9次 台女驚傳下海拍片「一片799元」

今年八月,台灣人遭詐騙前往柬埔寨慘被性侵或摘器官事件震撼全台。當時一名IG網紅因在當地7天內遭性侵9次的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同情;未料該名女子本月開始透過經銷販賣「下海拍片」3P影片,讓網友在Dcard大嘆:「難免讓人對於當時的同情,覺得有種多餘的感覺,還是真的只是單純炒人氣?」。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