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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確診男外出打球、購物發IG遭重罰150萬 鄉民拋問「太超過了吧?」
新北三峽一名18歲男子得知確診,卻刻意將手機放置家中,自行外出打球,甚至購買女友生日禮物,新北市衛生局重罰150萬元,但PTT鄉民卻認為「新北市罰18歲小孩150萬,太(超)過了吧?」貼文引起許多網友熱議。
新北三峽一名18歲男子14日採檢PCR陽性確診,並在IG限時動態「恭喜自己中獎」,但後續卻分享一連串外出遊玩購物及打球等動態,引發眾怒,並向衛生局檢舉。
新北衛生局證實,該男子確診後,16日深夜將手機放置家中,違規外出打球,該男子明知已經確診,卻惡意不帶手機規避電子圍籬,外出打籃球還在IG發限時動態,是公然挑戰公權力,裁罰150萬元。
年紀輕輕18歲就被開罰150萬,引起PTT鄉民關注,有人就認為雖然這位小朋友是很故意沒錯,但罰個5萬、10萬就差不多了吧,有必要罰到150萬嗎?「新北市會不會太嚴苛了,有沒有八卦?」
討論文一出,就有鄉民留言回應「酒駕都沒罰這麼多」、「我覺得10萬比較合理」、「都要共存了,根本沒必要罰」、「可見是假共存」、「酒駕都沒這麼重」。
但也有不少人支持衛生局開罰決定,「不要違法很難嗎?18歲就為自己行為負責」、「18歲不是小孩子了耶」、「同情他是有什麼毛病嗎?」、「150萬對他來說搞不好只是零用錢而已」、「都罰太輕才變犯罪天堂」、「活該!確診就該在家休養,還敢外出啊?!」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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