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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才知!他一次超2台車遭檢舉開單 眾人見罰則驚:駕照白拿
有些規矩真的遇到才知道!日前一名網友收到檢舉罰單,原因是他開車時突然想上廁所,因此連忙超幾輛車返家,結果被拍下檢舉。事後該名網友在臉書PO出罰單分享此事,引發討論。
一名網友開車行徑高雄市梓官區公館路時,因為想要上廁所,情急之下連續超過兩台車以上,殊不知被人拍下檢舉,事後他收到罰單相當詫異,「我承認我不知道不能連續超越兩台車,只是當屎在滾的時候,真的忍不了路隊長,我違規我認了。」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討論,許多人表示開車十幾年,現在才知道這項罰則,「長知識了,我駕照白拿了20幾年!」、「連超兩台原來是違規的」、「原來一次只能超車一台…我開20幾年的車真的不知道」、「這位檢舉人真的有在用心做功課欸…」、「很正常的不是嗎?台灣一堆不會開車的人,他只要開慢慢的,你超過他就檢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駕駛人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1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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