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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合約未到提前離職 「出一招」沒賠錢還拿10萬元
找個合適的工作不容易,但若真適應不良想提前離職又得賠償違約金給公司,常讓人因此猶豫,不過就有網友提到他的工程師朋友因不喜歡現在的工作而選擇提前離職,最後不但沒賠錢還拿了快10萬元,讓網友看了都喊精彩。
一位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提到,他的朋友之前在某大集團旗下的子公司當工程師,當時入職公司有簽合約要求需要做兩年或三年,若是選擇提前離職就得要賠償公司半年的薪水。
不過原po表示,後來朋友做了一年多覺得職位並不適合他,所以想要在合約期間離職,但是按照合約內容他勢必得賠錢,結果朋友竟使出絕招,找了勞工局並將一年加班紀錄及出勤時間攤出來,還告狀公司沒有給加班費,最後朋友不但成功離職不用賠錢,公司還補發了快10萬元的加班費給他,人資當下看到臉都綠了。
文章一出有網友紛紛表示,「故事精彩,滿分」、「好誇張啊」,但也有人問起「綁約後提前離職賠錢是合法的嗎?」事實上,當雇主要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時,須得符合「雇主提供專業技術培訓及該項培訓費用」或「雇主提供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補償」,且得考量專業技術培訓成本、相同職務勞工的替補性、補償額度的範圍,及最低年限的合理性,若無依照的原則與勞工約定,約定就會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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