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她買房月繳1.5萬房貸 盼男友來住要給6000元遭罵翻
婚前同居要不要分擔房租?一名女生指男友一周會有三天來她家過夜,最近考慮買房,希望男生之後來住可以付房租,但她訂出的高額租金引起不少網友批評。
一名女網友在PTT發文,她原本在外地租房子,月租5300元,交往兩年的男友住家裡,平均一周來三天來她家過夜,女生沒有跟他收錢,只有牙刷、沐浴乳的費用會跟他對半分。
最近女生考慮購入兩房的房子,跟家裡借錢付一半頭期款以及自己還貸款,之後每月要繳房貸1.5萬。她希望男友之後來住可以付6000元房租含水電管理費,但男友認為自己還能回家住也不是天天來,只想出雜支1600元,女網友問自己這樣收費會不會太過分?
網友表示:「不要將買房成本轉嫁給男友好嗎?你們又還沒結婚」、「他是去找你,不是沒地方住」、「給1600水電費已經很好了」、「連牙膏沐浴乳都要AA制也太摳」、「6000自己都可以租一間套房了」、「房子在你名下,憑什麼要他幫付」。
這名女網友後續補充,承認自己似乎太過分了,之前有問過男友要不要一起掛名分擔房貸,但對方不願意,她也接受網友的批評指教,不會要求男生付這麼多錢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