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本法23條草案二讀通過 立法會議員僅「他」低頭未投支持票
香港立法會19日加開會議,恢復《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會議從當日9時起,經過逾7小時辯論後,於下午16時許二讀表決通過草案,進入審議修正案的全體委員會階段。香港媒體指出,很多議員希望今日就能完成二、三讀的立法程序。不過,二讀表決時,立法會議員蘇長榮未舉手投支持票,只在座位低頭。
明報報導,按程序,在恢復二讀及三讀辯論每名議員只可發言一次,時限分別為10分鐘及3分鐘,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議員發言最長5分鐘,次數則不限。
19日早恢復二讀辯論後,除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未發言外,88名議員均有發言。大部分議員發言時間維持於約5分鐘,僅江玉歡及何君堯的發言時間達6分鐘。部分議員包括李慧琼、周浩鼎、劉智鵬等,以英文發言。而尚海龍、嚴剛和譚岳衡等議員則以中文發言。
另,香港電台網站指出,在二讀表決前,香港保安安局局長鄧炳強稱,感謝全體議員,「毫無保留支持《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他說,港府自1月底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過去近兩個月,在立法會、政府、市民及各界努力下,今日迎來草案恢復二讀,強調「政府立法目標,是全面落實基本法23條、528決定及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
鄧炳強又感謝法案委員會在一周內進行22次、共44小時密集式會議,連同基本法23條相關小組委員會的討論,審議時間合共近50小時,高效順利地完成涉及181條條文與及相關修訂的審議工作。他形容條例草案是香港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成果,亦是政府致力推展基本法23條立法所交出的「功課」。
然而,據香港網路媒體《香港01》消息指,在立法會下午16時二讀表決落實《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時,選委界立法會議員中只有蘇長榮一人未舉手投支持票,僅是坐在座位低頭,其餘87名議員均舉手投下支持票。不過,當梁君彥提出反對議員舉手,全場未有人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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