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親愛的」原型被拐 嫌犯判5年 孫海洋將抗訴
電影「親愛的」原型人物孫海洋之子孫卓被拐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區法院一審判決。法院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兩年。孫海洋不滿量刑過輕,將提出抗訴。對法院判決,網友表示,「這下更不敢生孩子了」。
綜合媒體報導,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龍於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先後拐走被害人孫卓、符建濤,讓兩人與原生家庭分離,法院一審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兩年。同時判令吳某龍賠償孫某飛、彭某英損失42萬元人民幣(約5.7萬美元),賠償符某、彭某某損失42萬元。
據報導,一審判決後,孫海洋走出法院情緒激動。他表示,孩子被拐14年,判決判了五年,自己對這個判決結果並不接受,將與律師一起提起抗訴。「我們還有五天時間,將準備好材料後抗訴。」
2022年6月,孫海洋在微博上表示收到「量刑建議書」。對於吳某龍因「拐騙兒童罪」被判刑五年的量刑建議,孫海洋就發文批評,拐走一名孩子,給父母乃至一整個家庭都會帶來巨大的傷害,應該要嚴懲。他也表示,會追究吳某龍民事責任,索賠經濟和精神損失580萬元。他說,這些年,為了尋找孫卓,他們付出了巨大的經濟代價,「(吳某龍)賠多少萬都不夠」。
2007年,四歲的孫卓在位於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鋪門口玩耍時,被人用玩具車拐走。從此,孫海洋踏上艱辛的尋子路,並把家裡的包子鋪招牌更換為「懸賞20萬尋兒子店」。他尋親的故事被改編成張譯、黃渤、趙薇主演的電影「親愛的」。2021年孫海洋在警方的幫助下,在山東找到兒子孫卓。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網友多有異議,「判太輕了,才五年,50年都不為過」、「人家找小孩找了14年,你才判人販子5年?」、「這犯罪成本太低,根本是鼓勵拐賣」、「這下更不敢生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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