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超過5年未調 高虹安提高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
新竹市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自2018年修正發布後,已超過5年未修正提升,市長高虹安宣布,將調整獎勵辦法及範圍,其中「破全國紀錄」選手獎勵金提升至6萬元、教練獎勵金提升至5萬元。
高虹安指出,市府鼓勵設籍新竹市的運動選手在賽事活動上的卓越表現,將「破全國紀錄」的選手獎勵金,自2萬元提升至6萬元,教練獎勵金則從1萬元提升至5萬元,鼓勵選手挑戰極限,再創佳績。
不僅如此,市府也一併增列包括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等大型綜合性運動賽會獎勵金,均進行相關增列,並新增「教育部學生運動聯賽」選手前4名及教練前3名獎勵金。
教育處長陳木金表示,全國運及全中運兩項賽會競賽項目皆為亞奧運項目,且全國運為我國競技水準最高層級賽會,全中運則為中等學校最高層級運動賽會,參賽標準較為嚴格,為鼓勵新竹市選手進入全國最高殿堂賽事,市府取消過往賽會未滿8隊獎勵金折半的限制。
陳木金指出,教練獎勵金部分,增列全國運、全民運及全中運等綜合性運動賽會等第2名及第3名教練獎勵金,分別為全國運教練獎勵金,個人賽第2名8萬元、第3名5萬元;團體賽第2名10萬元、第3名6萬元。
全民運教練獎勵金,個人賽第2名3萬元、第3名2萬元;團體賽第2名5萬元、第3名3萬元。全中運個人賽第2名2萬元、第3名1萬元;團體賽第2名3萬元、第3名2萬元,感謝教練們在大賽指導選手有卓越成績的辛勞。
學生運動員獎勵金部分,陳木金說明,增列全中運第5名及第6名獎勵,並新增「教育部學生運動聯賽」選手前4名及教練前3名獎勵金,將教育部學生運動聯賽所認定的盃賽,比照全中運團體項目獎勵標準頒發獎勵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