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竹東私人土地遭畫紅線地主傻眼 公路總局認了…將派工磨除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三段一處巷弄私人土地,上周竟遭不明人士畫上紅線,地主詢問里長、民代竟無人知曉,後來向竹東鎮公所、新竹縣交旅處詢問也沒人承認,最後經調查才發現是公路總局在民代「拜託」下畫設。公路總局也表示,誤以為是既成道路,將派工磨除。
地主指出,不包含自家房舍,該巷弄約250坪均為自家私人土地,在阿公那一輩好心居民方便,提供給大家方便出入使用,後來竹東鎮公所鋪上柏油也沒通知,大家還以為就是公有道路,不過這條路既非唯一巷道,後方也有眾多道路通往巷內,實際上並無供公眾通行的必要,即使封路也不會影響救災。
地主不滿表示,但近來有居民以這邊常出車禍為理由,到處向民代陳情,最後竟趁他不注意時,私自找人畫上紅線,他發現後詢問當地里長、民代都沒人承認,最後問了竹東鎮公所、新竹縣交旅處也無果,最後才知道是公路總局畫設的。
公路總局也表示,有關台3線中豐路三段巷弄紅線案,是因竹東鎮公所來函通知畫設,才誤以為是既成道路,造成地主不滿,本周將先行派工磨除,再請竹東鎮公所去得土地同意書後再去繪設。
竹東鎮公所也回應,若是既成道路,即使是私人土地,畫設紅線不需經地主同意,目前該巷弄現況是既成道路,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使未畫設紅線,在交岔路口前後10公尺仍禁止停車,畫紅線只是提醒。
竹東鎮公所強調,住宅區現有巷道也是屬於既成道路範圍,畫設紅線原則上不會通知地主,因地主均認為是自己的土地就是要停車用,但這是抵觸中央法規,若地主有訴求,可以向鎮公所反映,但基本上並非一定要取得地主同意才能在私人土地上畫設紅線。
至於公路總局將派工磨除,竹東鎮公所也表示尊重,既然有爭議就先磨除,但畫設單位應要負責協調,當時公路總局只有在台三線畫設紅線,因民代反映有需求,公路總局基於協助立場才幫忙在該路段(私人土地)畫設紅線。
當地里長則表示,這條巷子是消防通道,雖然是私人土地,但多年來都是由竹東鎮公所維護管養,包括鋪路、清水溝等,先前曾發生火災,但因路口停車消防車進不去,加上近來發生多起車禍,因此有民眾向代表陳情,為安全考量,避免路口車輛擋住視線,才會在路口畫設紅線。
但地主也反駁,這條道路並非通往巷內唯一的道路,也非竹東鎮公所所說是既成道路,若鎮公所強烈堅持,不排除採取封路或是透過行政訴訟方式,將此路討回。
警方表示,特定路段、地區屬於私人土地與否,應由道路權責單位依權責認定,如路權單位認定為道路範圍,違規停車可依法開單。若不是道路範圍私自畫設紅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可處1200元至2400元行政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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