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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濫墾山林開餐廳還上電視 苗縣府會勘再罰26萬
苗栗縣造橋鄉一處偏遠山坡地被指控違法濫墾原始森林,開設餐廳、露營區,某電視實境節目還前往拍攝取景;苗栗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今天上午前往會勘,最後依違反地政及水利法規部分,再開罰共26萬元,展現縣府嚴格執法、保護山林的立場。
苗栗縣政府指出,針對這處山坡地違法開發的行為人彭姓地主,縣府水利處派員勘察違法屬實,之前已陸續裁罰違法行為人4次行政處分,累計裁罰26萬,並勒令行為人立即停工、恢復植生,並就違建部分申請補照。
今天上午由縣府地政處主導,邀集農業、水利、環保、工商、文觀、行政處及造橋鄉公所人員,共同前往現場聯合稽查,了解業者違法現況。
縣府表示,有關農地違規部分,現場有5筆農業用地,雖目前無營業及使用,但涉有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規定面積甚大,屬妨礙公共安全及環境保護情節重大者,並已確認行為人,立即依法裁罰24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水井未依法申請、違法水權部份,水利處則裁罰2萬元。
另違建部分,於補照完成前先予停止供水、供電、停止使用,倘不遵從,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後續改善,由縣府文觀局、農業處及工商發展處,就露營區設立、農地農用方式及違建部分,輔導業者合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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