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椒華指控苗縣府「涉嫌怠惰」 縣府反駁指控不實
時力立委陳椒華與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今天開記者會,指電視實境節目未經申請,就在苗栗深山違法濫墾原始森林,苗栗縣政府也漠視縱容,陳椒華要求應立即斷水斷電、追究相關刑責。苗栗縣政府下午回應,強調對方指控與事實不符,全案縣府已裁罰違法行為人4次行政處分,並積極依法查辦。
陳椒華表示,接獲陳情指控苗栗造橋一處1萬2000坪山坡保育區森林遭某實境節目濫墾,違法開餐廳後公然播出,濫墾山林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山坡地保育條例,開餐廳營業涉嫌違反建築法、農業發展條例、區域計畫法,經電視公然播出涉嫌違反廣播電視法引來仿效的壞示範。
苗栗縣政府指出,陳椒華宣稱苗栗縣政府「涉嫌怠惰」查辦數月未改善,所指與事實不符,縣府已裁罰違法行為人4次行政處分,為此提出澄清。
縣府指出,造橋鄉公所去年7月間行文縣府,指造橋鄉造橋段711、711-1、1695、1695-1、1695-3等土地,涉嫌濫墾、破壞水保,縣府水利處派員勘察違法屬實;至今年7月間,已依水土保持法規定,對彭姓行為人開出4次處分書、累計裁罰26萬,並勒令行為人立即停工、恢復植生,目前多處已恢復植生,顯見縣府已積極查辦。
彭姓行為人涉及擅自設置住宿及餐廳營業,農業處認定部分農地有擅自鋪設水泥鋪面、碎石及石塊、設置建築物等非農業使用行為,已屬農地違規,因屬非都土地管制,由地政處依法行文彭姓行為人陳述意見中,如認定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裁罰。工商處使用管理科現場會勘後,也已發出違建補照通知(建築一棟約60坪),勒令行為人依法補申請執照,若無法補照將通知違建人自行拆除,並由縣府列管排拆。
此外,環保局實地查察餐廳約20個座位,未達「水汙染防治法」排放廢水需申請許可證的列管規模,但環保局仍持續查察有無造成水體汙染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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