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防天坑事件 第三方預審、巡檢機制年底前上路
苗栗縣政府為預防建築工程施工導致天坑事件,研擬施工計畫書預審以及工程巡檢機制,導入第三方專業技術單位共同把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相關辦法預估最快11月上路。
鑑於其他縣市因建築工程施作地下室發生天坑事件,造成周邊道路或建築物倒塌沉陷,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苗栗縣政府與苗栗縣建築師公會共同討論,針對建築工程涉及深開挖地下室的案件,研擬訂定巡檢機制及施工計畫書預審制度。
縣府工商發展透過新聞稿指出,未來縣內地下層開挖總深度(含基礎)在9公尺以上或地下層開挖超過2層建案的新建工程,於申報開工時提交施工計畫書前,應先向縣市認可的第三方專業技術團體申請審核,依其審查修改意見通過後,再報縣府備查。
另外,工程開工後,由縣府委託第三方專業技師公會派員,會同建案的監造建築師及工程技師人員會勘,分別於打樁後及開挖規定深度後,依施工計畫書核對,進行「一般巡查」,如檢視擋土設施或有土壤流失掏空等異常情形,經判定應立即進行「特別檢查」,由專業人員操作透地雷達等儀器,將鄰接道路詳加檢視,彙整判讀結果報請相關單位知悉處理,以便及時發現處理隱患。
縣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長顏哲青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這項機制主要在於導入第三方技術單位專業協助把關,目前正著手研擬「苗栗縣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備查作業辦法草案」,待擬定後經法規會、縣務會議審議通過,預估最快在11月發布實施。
顏哲青指出,以過去1、2年來看,縣內1年這種開挖深度逾9公尺或地下2層的建案約有近30件,且多集中在竹南、頭份地區,希望透過預審及巡檢制度,加強預防天坑形成。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