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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種電苗栗通過率約5成 78公頃1年發電約96.9百萬度
農委會2020年8月修法關門前,苗栗縣政府受理219件非都土地興辦光電(俗稱農地種電)申請案,最近全部審查完畢,通過率約5成,面積78公頃多,一年約可供2萬6913戶家庭用電量。
環保等團體則對於種電衝擊生態環境憂心忡忡,縣府強調委請廠商每年至少巡檢1次案場,即時影像監控,並將案場資訊,及巡檢結果公布至「苗栗縣太陽光電案場巡查及生態環境監控巡檢資料庫系統」,掌握案情周邊生態環境變化,督促符合興辦計畫,友善生態承諾事項,如有未依核准計畫使用或逾期未使用,得撤銷或廢止興辦事業計畫,並移請地政處等相關單位查處。
政府發展綠能政策,農地、山坡地裝置地面型太陽光電板,引發生態環境爭議,農委會2020年8月修法,限縮2公頃以下非都土地種電,關門前縣政府受理219件,審查專案小組最近審查完畢通過110件,駁回99件,自行撤案9件,改申請容許1件。
審核通過的110件,其中已有65件取得興辦事業計畫核准,45件待補正計畫書,110件申請的總面積78.76公頃,總裝置容量8萬1348.9瓩,預計年發電量約96.9百萬度,依每月家庭用電300度計算,一年約可供2萬6913戶家庭用電量。
縣府指出,2公頃以下非都土地設置光電場關門後,申請案將從興辦事業計畫,升級至開發計畫,涉及農地變更使用等程序,門檻難度相對提高,其中,2公頃至30公頃的光電場申請案,由縣政府審查;30公頃以上,由中央權責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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