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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公共設施開發 苗栗研議優先容積移轉
苗栗縣內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遲遲無法開發,縣府研議獎勵建築基地容積移轉,初步規畫以苗栗市、頭份市及竹南鎮,就生活圈、交通瓶頸道路優先容移,並佐以代金輔助取得容積方式,加速公設興闢。
縣府限於經費,許多公共設施無力徵收取得,影響環境品質,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新竹縣等許多縣市政府都採取容積移轉辦法,其中,有部分縣市採建商取得優先容移的公共設施用地,有部分縣市採建商以代金輔助取得容積率,加速公設取得開發,也有明顯的效果。
縣府初步規畫以苗栗市、頭份市及竹南鎮辦理,工商發展處指出,3市鎮都市化程度高,但有些道路未開闢,或是已開闢,公家單位卻還沒有徵收,研議由建商取得後,再捐給縣府或是公所道路主管機關,或採用代金的方法,捐給縣府或公所,再另行開闢,至於建商基地目前最高的獎勵容積率是30%。
縣府參考外縣市經驗,最近將召開座談會,徵詢專家學者、其他縣市政府、公所,及建築、地政相關公會的意見,研議公共設施保留地優先地區及順位,縣府後續推動引導優先地區的公設保留地先捐贈,才能取得獎勵容積,政府可以省錢,也有助於都市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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