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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海水浴場太陽能招租案爭端再起 廠商被迫暫停施工
苗栗縣通霄鎮民代表會不滿通霄海水浴場太陽能光電招租案黑幕重重,今天上午有8位代表連袂前往浴場大門口,阻止廠商及台電施工人車進入施做變電站工程,要求廠商擇日出面向代表會正面說明,多位代表與廠商人員爆火氣,爭論不休,最後廠商被迫暫停施工,不歡而散。
通霄鎮公所於2019年間辦理通霄海水浴場太陽能光電招租案,時任鎮長陳漢志向2家光電業者涉嫌索賄收取回扣,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羈押獲准,直到檢方偵結起訴;全案進入司法審理後,太陽能光電板雖已陸續設置完成,但因涉貪瀆案加上廠商又申請變更變電站位置延宕,至今無法順利全面發電商轉。
據了解,貪瀆案爆發後,公所也才發現太陽能廠商設置的變電站位置,竟與當初計畫的位置不符,要求停止啟用,並認為應等官司告一段落再恢復辦理後續事宜;廠商持續向公所申請變更變電站位置,直到去年12月23日代理鎮長徐新淵卸任前夕才同意辦理。
代表吳昭興指出,通霄海水浴場太陽能光電招租案有很多不合理,及未依興辦計畫施作問題,包括面板高度、面積,而且工期早已超過,多位代表大家都希望廠商能將各種疑問攤在陽光下,正面說明。她說,當初招租案,雙方租約9年11個月,以「公共造產條例」承租年限10年以下來規避代表會審查,但廠商與台電租約卻是20年,非常不合理。
代表呂金穎表示,廠商變更新的變電站位置土地使用,重新施做工程也未經代表會同意,再度引發爭議,「難不成廠商想做在那裡,公所就同意給他做嗎?」現場廠商人員則強調,一切均合法,依照合約執行,代表會無權阻止施工,會將代表的意見帶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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