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鄉公所撤土地使用同意 新竹生命園區恐難繼續計畫
規畫在湖口鄉興建的新竹生命紀念園區再遇阻力,湖口鄉公所發文撤回4筆國有土地使用同意,導致生命園區的聯外道路將無地可蓋,鄉長吳淑君坦言,是國產署來文要求說明為何公所撥用軍事用地給縣府,公所無權處分國有地,因此公所也只能撤回同意縣府土地使用;消息一出讓自救會成員欣喜,更直言縣府的計畫已「寸步難行」。
吳淑君表示,公所已去文國有財產署的函文中提到,位於波羅段的4筆國有土地是來自於軍方,起初撥用是計畫作為生命園區聯外道路與綠美化,但因公所同意縣府開發「於法無據」,且撥用目的不符,有違反國有財產法第28條的嫌疑,因此公所只能撤銷同意縣府使用這4筆國有土地。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上月7日發文湖口鄉公所,要求說明波羅段的4筆國有土地,為何提供新竹縣政府開發生命園區;公所5月1日函覆,早在2021年12月22日,是由當時公所同意提供給新竹縣政府,作為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興建計畫中的聯絡道路、興辦事業計畫、開發許可、水土保持計畫、使用地編定變更與相關建築執照及其施工等使用。
新竹縣湖口反縣立生命園區自救會會長陳岫玫指出,湖口鄉公所因未免違法,同時經檢視相關規定,鄉公所提供土地同意使用案似無相關法令依據,因此公所在昨天函請新竹縣政府撤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陳岫玫對於公所撤回同意縣府使用土地大為振奮,更表示整個開發案自健康評估公開說明會、環評書公開說明會、自治條例縣府預告日程以及條文爭議到現在湖口鄉公所出借土地撤回,可看出新竹縣府推動生命園區興建「已處處掣肘、寸步難行」。
她表示,新竹縣府花了1200萬元進行的前期規畫,一旦這4筆土地被撤回,整體規畫就得重新評估,連環評及去年的說明會都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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