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深夜挑弱女子行搶 事後「窩裡反」卸責!還辯有丟回包包
彰化縣陳男去年5月騎機車載張男在路上搶奪路人林女的包包,事後陳、張2人窩裡反互推是對方搶的,陳男辯稱他叫張男把包包丟還給被害人,彰化地方法院將二人均依共同犯搶奪未遂罪判刑1年8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5月某日凌晨一點多載張男沿路尋找搶奪目標,見路人林女落單,陳男騎車緩緩靠近林女,再由後座的張男從後座伸手要拉走林女肩上的包包,陳男再加速騎車要逃走,也導致林女被拉倒在地,造成林女左肘挫傷、左大腿挫傷等傷害,但內有一萬多元的包包也因此掉落地上,林女趕緊叫對向友人,大喊搶劫,兩男見狀才騎車加速逃逸,林女也撿回地上包包。
陳男與張男落網後互推責任、均否認犯行,張男辯稱,他在後座但沒有去拉被害人的包包,是陳男搶被害人包包。但陳男說,他沒有叫張男行搶,是張男沒有拉到被害人包包後,就跳下車去硬搶,我有叫張男將包包還給被害人,張才將包包丟還給被害人,還說二人因害怕還騎車繞六、七個鄉鎮後,才把安全帽丟掉。
不過法官發現,張男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有肌肉張力障礙,可能因此才沒抓牢包包而掉落,而兩人均有搶奪前科,張男還有毒品前科,兩人均是累犯,因此將兩人均判刑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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