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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2鄉長涉貪…長治鄉長請辭 新埤鄉長收押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因貪汙案一審法院判刑遭停職,縣府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古佳川昨請辭鄉長一職,因鄉長任期還有2年多,依地制法規定,將啟動鄉長補選。新埤鄉長潘和源上周五因涉違法進用公所人員遭法院收押禁見,縣府派秘書吳志江任代理鄉長,30日舉行交接典禮。
古佳川因購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到餐廳為父親慶生等,以不實單據核銷公款5萬8350元,遭檢方偵辦,收押近11個多月,屏東地院3月14日宣判,古佳川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等罪,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古佳川昨發聲明指出,為了不讓鄉政空轉,他決定請辭鄉長職務,讓了解長治鄉的有心之士能夠挺身而出,他會繼續和鄉親站在一起,當永遠的志工。
地方評估,長治鄉長補選這一役,推估會有無黨籍地方派系參選,民進黨應也會推派人選,國民黨不缺席,地方視為2026前哨戰。
新埤鄉長潘和源4月26日遭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縣府依地方制度法82條第2項規定指派吳志江代理鄉長,30日下午1點半在新埤鄉公所辦交接儀式。
潘和源今年3月遭檢方偵辦,屏東地院當時裁定30萬元交保,檢廉擴大偵辦,案情升高,檢方持搜索票搜索潘和源住處,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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