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NCC是打詐戰犯!漫遊門號恐成破口 劍青檢改:應調查流向
NCC委員蕭祈宏卸任後,擔任第二類電信「25電訊」公司顧問,疑利用本身對電信法規的熟悉運作,給予業者「專業指導與建議」,協助「25電訊」販售黑莓卡給詐團從事不法,日前被雲林地檢署依違反旋轉門條款起訴;檢方去年就點名NCC是打詐三大戰犯,檢方要求NCC必須將漫遊門號實名制,時至今日,詐欺案件依舊猖獗,NCC應調查多出的門號流向。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指出,漫遊門號去年1至5月總門號數量875萬,對比同時期來台人數217萬,中間落差數量658萬去向為何?檢方去年已指出如此失控的數據將壓垮檢調單位,漫遊門號應與入境人數互相勾稽,有KYC之必要。
檢方表示,行政機關跨部會合作的慢動作,追不上詐欺集團的異業結合(例如銀行、第二類電信、虛擬貨幣交易所、退休司法官擔任顧問),金管會、NCC應加強外勞人頭門號及人頭帳戶之管理,除出境外,如經通報逃逸後應一併停止使用。
黃薇潔更認為,金管會應要求金融機構系統設定警示,例如系統偵測為境外IP,要有警示,並應限制使用漫遊門號網銀之轉帳權限,抑或是利用網銀匯款同步收取驗證碼。大量企業門號、漫遊門號管制應於電信法或打詐專法內修定罰則
黃薇潔指出,司法實務上,不僅金管會有許可外幣匯兌APP,也有虛擬貨幣匯兌APP,雖說詐欺集團會鑽漏洞,但行政機關沒有管制,就等同開大門,應盡速把水閘門關上,目前各國紛紛就虛擬資產立法,我國立法卻遲未通過。
劍青檢改指出,大量人頭公司帳戶、紙上公司用於犯罪及洗錢,另有數發部雖然給予第三方支付公司能量登錄審核,但現狀僅40家配合,其餘業者仍視若無睹,建議應採特許制,不願配合者即應予禁止業務,斷絕第三方支付成為灰色金流之機會。
劍青檢改表示,目前為止,打詐後端的基層檢警都在做前端執行不力下最後把關的事務,但分配的資源卻是最少,應予增加更多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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