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順...送貨員隨機襲胸8女、強扯1女裙 下場出爐
魏姓送貨司機前年8月到10月間,分別在新北市板橋車站、大遠百停車場對9名女子(包含4名少女)襲胸、摸臀、掀遮陽裙,新北地方法院依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8月刑,違反性騷擾罪、強制罪部分判1年得易科罰金之刑。魏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得易科罰金部分之刑為8月,其餘駁回。
魏姓男子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因婚姻生活不順,從2022年8月到10月間,陸續在新北市板橋火車站、板橋公車站、大遠百、板橋捷運通道伸出狼抓,對9名被害女子性騷、乘機猥褻,被害人對公共場所、陌生人士產生恐懼,惶惶不安。
新北地院審理發現,魏前年8月23日下午3點多,在板橋車站第四月台樓梯間,對經過他身旁的一名襲胸得逞後逃離;9月13日下午5點多又隨機在板橋火車站第三月台樓梯間對一名少女襲胸;9月21日下午5點58分再於板橋火車站第三月台樓梯間對少女襲胸;9月23日上午6點40分,在板橋公車站第三月台連通道,對穿著高中校服的女學生環抱襲胸。
10月2日上午6點51分許,一名少女為占位置練舞,在板橋捷運連通道睡著,魏彎腰伸手摸胸連抓3下6秒後離開;接著,魏又在大遠百B2停車場內對3女襲胸、摸臀,還試圖強拉另1女的遮陽裙。被害女子報案,警方循線抓人。
新北地院審理時,魏僅坦承曾對4女性騷擾,但對於其他人的指控,則辯稱「手放在她胸前時,正猶豫要不要摸時不小心碰到」,也否認強制脫裙。新北地院審酌魏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對9女性騷擾分別判刑,但其中有因和解,公訴不受理。
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魏再與其中1名被害人和解,因此撤銷改判,但其他人部分上訴無理而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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