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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大生約砲女網紅...拿裸照要脅「續約」得逞免關
台中市古姓男子是大學生,曾與一名IG粉絲上萬的女網紅約砲,利用女網紅的IG販售商品,古男後來氣女網友不同意再性交,因此持前次約砲時,拍攝女網紅的裸露照片要脅,恐嚇「上爆料,你粉絲破10萬」,女網紅被迫下再與古發生關係,女網紅事後提告,一審因雙方達成調解,判古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古姓男子讀大學,從事網拍工作,認識IG粉絲數有上萬人的女網紅,古還利用女網紅的名氣販售商品,古與女網紅在前年初時,一起到北屯區一家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古當時持手機拍攝雙方性交過程與裸照。
古事後氣女網紅有意冷處理,不再同意與他發生性關係,因此持當時拍攝的裸照要脅,恐嚇「我也來公佈更勁爆的好了」、「就是欠被爆料」、「我們一次火」、「到時候你的粉絲就是破10萬了」等語。
女網紅擔心裸照曝光,被迫在前年4月29日在北屯區同一家汽車旅館內,與古發生性關係。女網紅唯恐未來再遭古男要脅,因此委由律師向警方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古男承認涉案,也與女網紅達成調解,女網紅同意給予古男緩刑,因此全案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禁止對女子騷擾、跟蹤等不法侵害,也禁止散布、傳述此案犯罪事實、情節,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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