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體罰本質 母懷疑國小兒子偷錢動手教訓遭檢起訴
基隆市許姓女子懷疑讀國小的兒子在家中擅自拿走她的錢,加以教訓時,用指甲在兒子的頭部、頸部留下血紅抓痕。許女的丈夫制止她並報案,許女供稱是在教育兒子,不是要傷害他。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許女行使親權已逾越體罰本質,依傷害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許女懷疑讀國小高年級的兒子,擅自拿走她放在家中的現金,心生不滿。去年7月20日近午動手教訓兒子,造成兒子頭部、頸部、右耳和左肩,都出現指甲抓痕及瘀傷。
許女的丈夫不滿妻子的作法報案,警方詢問後送辦。許女在檢察官偵查時辯稱,案發當下確實情緒管理不佳,但她是為了教育兒子才會動手,沒有傷害兒子的意思。
檢方指出,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教養權利及義務,若在合理親權行使範圍內,適當程度的體罰,以疼痛嚇阻、警示未成年子女行為界限,確實不宜任意以刑事責任追訴。
檢察官查看許女兒子的傷勢,位在頭部、頸部等生命中樞所在之處,傷痕外觀屬紅色條狀瘀血。推知許女攻擊方式,主要是以指甲用力抓造成,認已逾越體罰本質。許女攻擊兒子涵蓋宣洩情緒,辯稱無傷害犯意難以採信。
檢方認定許女行為涉犯刑法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嫌,並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加重其刑,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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