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案被罵爆 司法院決定成立「北部少家法院」
新北國中生遭割頸案引眾怒,網紅「小商人」不滿新北地方法院要求從社群媒體下架行凶少年及教唆少女個資,改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電子看板上公布二人照片,不僅法院角色錯亂,我國法律是否過度傾向保護加害的少年、間接造成治安惡化,引發爭議。司法院昨日和行政院開完會後,決議增設「北部少家法院」來增補少年調查保護人力。
目前全國只有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為少家專責法院。司法院表示,新北割頸案凸顯多數少年法院調查保護室人力不足,長期以來,易形成無法實質提供少年應有的司法保護力度,為精進保護效能,增補調查保護人力,成立北部少家專業法院刻不容緩。
從長遠的規劃來看,還得成立中部、東部少家法院,提升少家司法平等給付的目標。司法院受限於司法人員總員額1萬5千人上限,亟需鬆綁員額限制,在昨天的「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台會議」上,行政院會全力支持,並由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協助。
至於「北少家」要設在何處、具體員額與組織,都待行政院配合。
另外,外界撻伐少事法,司法院表示,除先後於2月19日舉行「一起來檢驗少事法」座談會、3月8日召開少事法修法諮詢會議,也於12日會議中接續討論相關修法議題。就少年前案紀錄塗銷制度部分,司法院表示因涉及內國法化的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經參考國外法制、國際公約等規範意旨,會中初步達成共識,朝向增設塗銷條件(如受刑之執行完畢3年內,未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或少年刑事案件者,始得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並塗銷其前案紀錄)等方向進行修法。
教育部提出的提供高關懷個案漸進式返校中介教育措施議題,會中決議少年於少年法院調查審理或保護處分執行期間,經學校評估認其有多元、漸進式中介教育需求,基於教育平等原則,法院得依少事法第42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徵詢適當機關、學校等意見,或召開協調、諮詢或整合符合少年所需的福利服務、安置輔導、衛生醫療、就學、家庭處遇計畫或其他資源與服務措施的相關資源聯繫會議,學校或相關機關應指派適當人員參與評估、協商與決定,以利妥速調查處理少年事件,協力完善少年保護網絡與學校安全網。
司法院已於2月1日函頒「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針對少年保護管束事件試辦分級分類制度、建立高風險個案的評核及與相關機關定期聯繫研討處遇對策,未來除現已開始試辦的六都轄內七所法院,其他少年法院也評估規劃加入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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