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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化鎵晶圓代工大廠穩懋董座收恐嚇信 前法務特助逼他卸任被起訴
砷化鎵晶圓代工大廠穩懋(3105)董事長陳進財疑遭公司解雇的前法務特助林姓男子,寄恐嚇信恐嚇要求自請卸任,信件洋洋灑灑寫下七項不實指控。董事長直接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強制未遂罪嫌起訴林男。
起訴指出,前法務特助林姓男子,從在穩懋任職2年多,2023年1月遭解僱,因此心生不滿,當年2月18日晚上6時許,寄電子郵件「致穩懋陳進財董事長的一封信」涉恐嚇董事長陳進財,指控董事長陳進財涉7項不法情事,希望他自請卸任董事長職務。
恐嚇信指出,若不卸任「否則將進一步提供更多的財務及銷售的書面材料,這些數字材料應該讓台灣的檢調機關、股東大會及新聞媒體一同來進行檢視」、「若沒有得到具體回應(具體期限:為 2023/3/14),我們不排除更進一步的行動」、「我們知道您與台灣民進黨的關係良好,我們也有中國共產黨的北京關係,衷心希望您能夠知所進退,以免晚節不保」以此加害穩懋公司及陳進財名譽,但陳進財未從而未遂。
恐嚇信中涉不實指控包含,花幾百萬發展自身美容產品,與行銷公司發生訴訟;用台灣股民的錢在淮安飼料廠興建自己的豪華行宮;工程收回扣;利用乾女兒在工程上幕上至少貪汙1億人民幣以上,洗錢驚動精蘇省廳級政府介入專案調查等等。
林男辯稱,沒有寄恐嚇信,和董事長關係良好,不知為何IP位置是他家。
檢方找來替林男申辦網路的曾姓證人作證,證實林男住在IP位置住處,只用了自己手機上網,是網路使用者。檢方認定,林男涉恐嚇、強制罪,恐嚇行為應為強制犯行吸收,依強制未遂罪嫌起訴;涉恐嚇穩懋公司部分,則因公司為法人,無心生畏懼可能,不論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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