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藝人秦偉性侵3女子判刑7年8月入監 首度申請假釋結果出爐
藝人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師3案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2020年4月入監服刑;秦服刑過半,今年1月申請假釋,法務部矯正署審查認為,秦尚未達假釋標準,日前駁回他的申請案。
檢方偵查認定,有8名女子遭到秦偉性侵,其中2人未成年,年紀最小的有14歲,起訴秦偉並求刑41年,不過,有5名被害人所指控的事實,未被法院採認,法官認為秦偉犯罪事證不足,判無罪確定,而秦被控性侵的3案則由二審法院裁定訂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
2020年4月10日,秦偉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囑託南投地檢署代為執行,南投地檢署4月14日開指揮書將秦偉發監台中監獄執行。
2024年1月秦偉以已服刑過半為由,首度申請假釋,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依據秦偉在監表現、矯正教化等,認為秦偉並不符假釋要件,決議不准允假釋申請案,依相關規定,秦偉可以在4個月之後再提申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