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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府前專員許智信涉詐6500萬 今續開羈押庭
宜蘭縣政府前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涉嫌假縣府辦活動、採購案之名騙人投資,詐騙至少17人、6500多萬元,去年9月無故消失,10月被捕。許否認詐欺,稱是一般借貸關係,宜蘭地檢署不採信,日前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
許智信2019年進入縣府,2020年在民政處擔任公共造產專員,也經常幫林姿妙跑行程,被視為團隊重要人物之一;許去年9月28日無預警失蹤,多名地方人士報案,稱他借錢不還,外傳欠款上億元,縣府也將他解職。警方10月8日在高鐵台北站找到人,移送地檢署偵辦,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地檢署日前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刑法詐欺取財罪嫌起訴許智信。起訴書指出,許2020年2月起擔任公共造產專員,支援縣長室業務後,代表或陪同林姿妙團隊聯繫、了解基層,竟利用這些機會騙他人投資。
檢方掌握的受害人共17人,許智信大致以2種方式詐騙。第1種,許智信涉嫌稱縣府辦童玩節等活動、採購案資金不足或撥款緩慢,希望被害人出錢投資,林姿妙會給予好處或介紹廠商,許也會給予紅利,13人受騙;第2種,許智信涉嫌稱自己標到縣府標案,號召被害人投資,可獲得紅利,4人受騙。
檢方指出,許智信涉犯的2種詐財方式,第1種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與詐欺罪,第2種則是詐欺罪。許總共得手6500萬餘元,歸還受害人部分款項後,不法所得共5809萬7500元,單一受害人遭詐金額最高1280萬餘元。
許智信則對涉犯貪汙、詐欺矢口否認,辯稱上述行為皆只是單純借貸,與縣府活動或採購案、標案無涉,並非騙人投資。
許智信去年10月9日遭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已滿4個月,檢方起訴後,地院今下午再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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