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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拒酒測遭處罰鍰死不繳 新竹分署扣押保單促其繳納
苗栗縣蘇姓男子因拒絕酒測遭監理機關裁罰36萬元,蘇逾期未繳款案件遭移送新竹分署執行,新竹分署扣押蘇存款未果,蘇名下也無財產,最後查出蘇有投保壽險,最後變扣押其保險契約終止後得領回的解約金,經保險公司核算約3萬餘元,蘇得知發現事態嚴重,才連忙請母親致電請求暫緩終止保單,並稱願意繳納與解約金相當的金額,其餘欠款辦理分期繳納。
新竹分署指出,由於蘇男名下無財產,但有投保壽險,最後依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意旨,扣押其保險契約終止後得領回的解約金。蘇得知,立刻請其母致電到新竹分署,最後由蘇委由母親到場,經新竹分署承辦人解說法律效果後,其母稱願意繳納與解約金相當的金額,其餘欠款辦理分期繳納,希望別終止蘇的保險契約。
新竹分署審酌,蘇男名下無財產,經濟狀況不佳,而其保單是以醫療照護保障為主,並非投資儲蓄性質,經徵得移送機關同意,於蘇男繳納3萬餘元(與解約金相當),並辦妥分期手續後,撤銷扣押保單的執行命令。
新竹分署指出,針對交通監理機關移送執行的酒(毒)駕、拒絕酒測罰鍰案件,會持續辦理「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執行」,期能透過對違法酒駕、拒絕酒測行為人財產之強制執行,發揮警惕作用,以遏止酒駕等違法行為發生。
新竹分署提醒,民眾酒後不得駕駛汽車、騎乘機車,如遇警方依法執行酒測勤務,切勿任意拒絕酒測,否則,將會被裁處高額罰鍰,如經移送分署強制執行,不僅存款、薪水,包括保險契約都可能面臨查扣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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