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歌!高雄重症婦殺死失智老父 二審法官也不忍...改判12年
高雄63歲吳姓女子去年6月10日下午和99歲父親爭吵,吳女竟持刀弒父後自殘,兩人送醫後父親身亡,吳女則撿回一命。高雄地院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吳女16年有期徒刑,今高雄高分院宣判,合議庭認為吳女本身患有身心疾病,還要照顧失智父親,積累壓力導致身心俱疲才痛下殺手,從輕改判12年,褫奪公權4年。
此案民事部分,吳女胞妹、胞弟曾對吳女提出民事求償748萬餘元,法官考量吳父已有99歲高齡,經計算後,高雄地院判吳女要賠償胞弟、胞妹共308萬元。
判決指出,吳女和父親同住,父女倆多年前曾生活細節發生爭執,一度被社會局列為關懷家庭,經社工介入輔導後,因父女關係穩定結案,案發前3年都未再接獲相關通報,沒料卻發生憾事。
雄院審理期間,吳女辯稱當天她服完安眠藥後就睡著,她是在睡著時被別人砍傷痛醒,沒多久就昏過去,沒看到父親被誰殺害。
但法官根據檢警勘驗結果,發現案發時吳女屋內並無第三人闖入跡象,另外,吳女是中低收入戶,經濟狀況不佳,難認第三人有為謀財入侵的動機。
高雄地院合議庭綜合相關事證,認定吳女持刀殺死父親,且在殺人後,吳女並未對父親做任何急救,導致父親大量出血死亡,並於審理期間,一再諉稱無印象、不清楚、不記得、睡著了,未能體會父親養育照顧之恩,反而殘忍弒父,依法判刑16年。
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一審徒刑偏重,考量吳女為中低收入戶,經濟狀況不佳,且罹患雙相情緒障礙症多年,近10年因疾病纏身,幾已無法視物,身體狀況不佳,家中經濟困窘,在自身需人照料情況下,又要獨自與高齡且有失智症狀老父共同生活,又缺乏社會資源挹注,其長期累積壓力不言可喻。
合議庭認為,案發前吳女雖曾試圖將父親送往榮譽之家照護,然因父親不願離家,她陷入此長照困境無法自拔,其身心之煎熬、痛苦,非身歷其中之人實難以體會,綜合她家庭狀況,若維持16年徒刑,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撤銷改判為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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