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越南男來台旅遊「跳機」隔天就到工地報到
越南籍阮姓男子今年3月10日持觀光簽證來台,下機後卻「脫團」逃跑,南下高雄投靠潘姓同鄉,隔天立即到工地報到,但工作10天阮男就與潘男被警方查獲,高雄地院審理後,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藏匿人犯等罪,判兩人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去年2月阮男報名越南當地旅行社的台灣行程,申請旅遊簽證後,同年3月10日抵達桃園機場,原定13日出境,阮卻「脫團」逃跑,同年月12日晚間,阮男抵達高雄小港區投靠潘姓同鄉,隔天就與潘男到工地非法打工。
阮男在台工作期間,都由潘男提供住處,但脫團10天後,3月21日下午5時許,阮男、潘男兩人在大順三路一帶工作時,正好碰到警方臨檢,員警一查發現阮是持旅遊簽證入境台灣後脫團,移送移民署偵辦,還查出潘男也是逃逸移工,將兩人移送收容。
雄檢偵辦時,阮男坦承他是假藉旅遊目的來台,計畫在台灣工作,躲避期間都由潘男提供住處讓他躲藏,潘男則否認藏匿阮男,辯稱不清楚阮男脫團,有跟他說簽證時間到時要自己離開,否認知情。
但雄檢根據潘男手機對話紀錄,發現潘男在阮男脫團後,隨即傳送他的住處地址給阮,還指示阮男須等旅行團抵達高雄後,才能脫團逃跑,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阮男,潘男則依藏匿人犯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潘男辯稱阮男脫團,但法官依據他在越南群組的對話紀錄,發現阮脫團後,潘不僅知情,還知道阮男參加的旅行團,早已回到越南,卻未勸告阮男,反而繼續藏匿阮。
法官綜合事證,考量兩人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依偽造文書罪判阮男2月徒刑,潘男則依藏匿人犯罪判2月,得易科罰金,因兩人都無合法工作簽證,將於刑滿後遣返離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