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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論文案外案…彭文正罵法官「混蛋」還求償200萬 最終結果出爐
媒體人彭文正質疑蔡英文總統博士學位真實性,提確認1984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訴訟,一審判決彭敗訴,二審廢棄發回更審,更一審再判決彭敗訴,案件上訴審理中。彭文正不滿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惠未實質審理就將案件駁回,求償200萬元並在三大報刊登判決理由,最高法院判決彭文正敗訴確定。
一審開庭時,彭文正曾透過視訊表示,他的一連串官司都是因為質疑蔡英文的博士論文不存在而起,張詠惠審案時,沒有開庭、沒有行闡明義務、沒有閱讀訴訟資料,就以程序駁回訴訟,讓刑事、民事官司多走很多路。
彭文正說,他受到枉法裁判,誹謗罪被檢察官起訴之後,年幼的女兒痛哭失聲了5分鐘,九旬老母也因而昏厥,對張詠惠提告,是希望司法能夠改革,如果勝訴會將錢全部捐給司法改革相關團體。
彭的律師認為,彭文正上訴才獲得高院判決廢棄發回、保證審級利益,張詠惠侵害彭的審級利益。張詠惠的委任律師表示,北院如何製作、發布新聞稿,與張詠惠完全無關,彭文正無法舉證侵權行為造成什麼樣的損害,主張張詠惠不必賠錢,也不必登報道歉。
一審認為,張詠惠並未因作成判決、由北院依法公告及製發新聞稿情節,犯任何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且彭文正如因判決經公告名譽權受侵害(僅是假設),損害也因該份判決經高院廢棄而除去,張女作成的判決、由北院依法公告、製發新聞稿,客觀上難謂故意違背應執行之職務,也無證據足認她有侵害彭的名譽權主觀故意。
一審認為彭的名譽權、訴訟權未因該判決及公告、新聞稿受貶損,請求賠償200萬、登報道歉無理,因此駁回。彭文正不服而提上訴,二審審理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因此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彭文正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之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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