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酒駕欠罰鍰 「不動產查封」高雄男一次全繳清
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第四波全國「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經查10年前58歲李姓男子因兩度酒駕被重罰9萬,但去年李男卻未如約分期繳納,高雄分署將其小港區不動產查封,並在書記官循循善誘下,3天內就將酒駕欠款全額繳清。
據悉,李男2014年11月3日晚間,酒後騎車於小港區翠亨南路與崇安街口時,被員警攔查,當時已是李男5年內二度酒駕,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9萬元且 3 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遭警方扣押機車, 但因罰鍰逾期未繳,被移送高雄分署執行。
李男因打零工,收入不穩定,原本每月僅自行繳納 3 千元,自去年7月起,就未如期繳納,因此其名下位於小港區不動產被高雄分署查封,李男知悉名下財產遭查封後,立即至分署詢問處理方式。
高雄分署指出,當時承辦書記官循循善誘,李男才娓娓道來自身近況,原從事裝潢工程,因事業經營不順,才會借酒澆愁,現因財產遭查封,在書記官勸導下,決心痛定思痛力求振作,並答應書記官近期內借錢將罰鍰繳清,而三天內,李男果然將酒駕欠款全額繳清。
法務部正推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行政執行署皆優先執行酒毒駕案件;高雄分署表示,罰鍰目的,不在於要為國庫徵收多少錢,而是要貫徹法律,法律沒有假期,專案也沒有期限,盼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