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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邱姓里長涉郭台銘連署書一份200元 檢今起訴
屏東地檢署偵辦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書案,今天偵結其中一案,屏東市邱姓里長、吳姓男子涉以每份200元代價蒐集連署書,檢方將兩人今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起訴,另外張姓男子等5人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分別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法治教育2次。
檢方起訴指出,邱姓里長在去年9月下旬,以每份200元代價,搜集郭台銘參與總統連署書,向吳姓男子與其配偶張女等人蒐集連署書,共取得30份,交給邱姓里長,專案小組循線調查。
檢方今將邱姓里長、吳姓男子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對連署人行求、期約賄賂而使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起訴。另張姓男子等5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對連署人行求、期約賄賂而使人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部分,經檢察官諭知緩起訴,緩起訴期間均為1年,分別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 元,並分別接受法治教育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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