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真有詭?前少校夜潛海軍營區獲輕判 又涉國安法被帶回
海軍退役陳姓少校前年11月偽造證件潛入海軍左營軍區,當時懷疑陳男是為竊取國軍資料,但查無相關事證,陳男最後僅依要塞堡裡地帶法判刑6月;橋頭地檢署偵辦國安案件,許姓、黃姓錢莊業者疑利用借貸吸收士官竊取軍情,當年潛入教準部的陳男也被帶回,此次搜索,更讓當年陳男潛入目的更增可疑性。
陳男2004年入伍,後來一路拚至少校,2016年11月起至海軍教準部任職,擔任部隊體育官,但陳男疑因在外有不當借貸,消息傳至部隊,被海軍列入汰除名單,2020年11月自請退役。
前年11月12日深夜11時許,退役1年多的陳男偽造海軍教準部教訓處王姓處長證件,成功騙過衛哨潛入左營軍區,用退伍時未歸還的鑰匙打開教訓處辦公室,待了1個多小時後離去。
但準備離開營區時,因神情緊張,遭機警衛哨察覺,比對身分後,才發現他持偽造證件闖入營區,陳卻趁衛哨不注意時逃逸,直到同月16日才被逮。
陳男當時辯稱是為「尋短」才闖入營區,但他在辦公室待了1個多小時,動機引人懷疑,且當晚逃逸後,隨即清空租屋處搬家,並丟棄手機滅證。
檢方當時懷疑陳男有計畫刺探、竊取軍事文書,但最後查無相關實證,海軍清查也未發現有機密文件遺失,最後僅依要塞堡壘地帶法起訴,橋院審理後,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橋頭地檢署去年底偵辦國軍士官刺探軍情案,帶回許姓、黃姓地下錢莊業者,其中當年潛入海軍教準部的陳姓少校,也在該波帶回人員名單之列。
據了解,陳男當年遭法辦後,雖丟棄手機滅證,但辦案人員據他與錢莊業者往來紀錄,順藤摸瓜,最後查獲許姓、黃姓錢莊業者疑利用借貸,吸收國軍士官竊取軍情。
橋檢訊後聲押許姓、黃姓錢莊業者及陳姓、胡姓士官,法官裁定10至20萬交保、胡男請回,檢方已提抗告。至於陳姓退役少校,檢方訊後交保候傳,涉案情節有待釐清,全案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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