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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懷疑女友劈腿 竟將嘿咻影片PO上色情網站吃官司
王姓男子懷疑前女友和他交往期間另結新歡 ,涉嫌用她的手機上網把2人嘿咻影片、照片,分別散布於3個色情網站供不特定人觀覽。台南地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王有期徒刑1年6月,案可上訴。
判決說,王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與其交往期間答應諾言未履行,且懷疑她劈腿他人,於今年1月23日下午5點,在不詳地點,利用她的手機連結至網際網路,分別以她名義註冊3處色情網站後,將她存於手機內,2人於交往期間拍攝嘿咻影片、照片,分別散布於色情網站供不特定人觀覽。前女友事後得知提告,警方受理後法辦、南檢起訴。
法官審酌,王與告訴人原為情侶關係,2人分手後因王不滿告訴人於交往期間行為,竟將交往期間拍攝性影像,以告訴人的身分資料註冊色情網站後,再以侮辱性言詞而發布。因網際網路具有無遠弗屆的傳播特性,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為成千上萬不特定人士所瀏覽,且難以避免性影像遭他人轉載、下載或重製,損害結果嚴重。
此案色情網站多達3個,更有多名網友因瀏覽該等性影像及文字,進而聯絡告訴人詢問援交訊息,造成告訴人精神上承受龐大壓力,法官認為,王犯行已經對於告訴人造成人格上的嚴重毀滅,行為極度惡劣。
加上王犯後原否認犯行,於法院準備程序以及審理程序中方悔悟坦認,迄今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王雖於法院審理程序中表達願向告訴人道歉,但法官認為他犯後態度一般,未達良好程度。審酌各種情狀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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