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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刑拘禁3男索500萬元 他坦認恐嚇判拘役、11共犯另案審結
台南謝姓男子等11人與盧姓男子等3人有糾紛,今年6月間約盧等3人談判,盧等人抵達後,即遭人拘禁,而拘禁期間,楊姓男子對盧等人怒吼,致心生畏懼而被起訴,楊坦承犯行,與盧等人和解,台南地院今宣判,楊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另謝等11人則另行審結。
檢方起訴指出,謝男等11人與盧等3人有糾紛,今年6月13日致電約盧等3人至台南南區某處見面,盧等3人抵達後,即遭人帶到該處2樓拘禁,甚至涉脅迫3人簽立本票5張,要求3人需交付贖金500萬元才能獲釋,涉加重私刑拘禁、強盜、擄人勒贖等罪嫌。
台南地院指出,楊男於拘禁期間,單獨基於恐嚇犯意,6月14日對盧等3人怒吼,且作勢毆打,致他們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台南地院表示,楊認罪且有相關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資料佐證,足認他犯行明確,認他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審酌他於犯後始終坦認犯行,且已與盧等3人和解,獲得盧等3人諒解等一切情狀,量處拘役50日。
此外,謝等11人涉犯加重私刑拘禁罪等部分,甚至涉脅迫盧3人簽立本票5張,要求3人需交付贖金500萬元才能獲釋,則由院方另行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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