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上訴致議員林杏兒當選確定 高檢署:士檢書記官收文疏失
士檢對國民黨北市議員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一審敗訴,逾期上訴遭高院駁回確定。案經高檢署調查,認為逾期上訴為書記官的收文疏失,無外力介入,已要求士檢議處。
士檢今天晚間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已調離先前承辦收文的書記官,將於下週召開考績會議處,往後會嚴加提醒處理時效。
全案起於,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等人為求林杏兒當選,涉嫌行賄多名里長候選人。士林地檢署先依選罷法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另起訴蕭景田等人。
士林地方法院今年7月14日就當選無效之訴做出一審判決,認為林杏兒並未知悉及授意蕭景田涉行賄,士檢舉證不足,判士檢敗訴。士檢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士檢上訴晚1天,裁定駁回上訴確定。
法務部隨後督導台灣高等檢察署查明事實,案經高檢署調查後認定,士檢收發過程有行政疏失,沒有不當外力介入。
高檢署指出,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決書於今年7月18日由士檢收判,因書記官處理文件數量過多,遲至7月20日才蓋上收文章,檢察官誤認本案上訴期限至8月9日屆滿,但確切的上訴期限為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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