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57歲大叔看夜景環抱未成年女房客 性騷擾判拘役50天
花蓮一名57歲曾姓房東與16歲少女看夜景,趁對方背對賞景時伸手環抱雙肩。花蓮地院法官認為曾男未經同意觸碰、環抱肩膀,具有調戲意涵,足以引起少女嫌惡及不舒服,已達性騷擾程度,依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曾男和少女素昧平生,只是房東房客的關係。今年7月31日晚間9時許,兩人到遠雄悅來飯店前空地看夜景,少女背對曾男看風景,曾卻從後方以左手觸摸少女左肩,再用雙手環抱她的肩膀。
法官認為,曾男僅因少女承租他的房屋而相識,在此之前兩人沒有交情,可見未達少女可接受曾男任意觸碰其肩膀、貼近身體、擁、抱的程度,應視為帶有性暗示的不當碰觸、貼近;曾男觸摸、環抱少女的肢體行為,已達性騷擾之程度,自屬性騷擾防治條例第25條第1項之隱私部位,而利用少女背對看夜景的機會,以左手觸摸左肩,再以雙手環抱,為趁少女不及抗拒的機會而為性騷擾行為。
此外,少女當時才16歲,法官也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加重其刑。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罪,處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