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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破口!蘇震清4度違法出海小琉球 海巡今作證:可疑才盤查
立法委員蘇震清深陷SOGO經營權集體收賄案,一審被判刑10年,並限制出境、出海,但他近期幫參選屏南區立委的兒子蘇孟淳到小琉球站台,違反限制出海禁令;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3名海巡署人員作證指出,客船、交通船僅有「認有可疑」為前提下,才會行使職權盤查,顯見管制破口。
3名海巡署人員分別是情報組專員、情報組助理員、巡防組專員,均為處理行政事務的內勤人員,表示收到法院限制出境、出海的裁定,會先將資料建入系統,依法「認有可疑」執行盤查時,輸入資料就可知道對方是否被限制出海。
法官問及哪些狀況會要求實名制、盤查身分,海巡人員指出基本上漁船、娛樂漁船會查核身分,但交通船、客船多為清點人數而避免超載,且依法前提要認為「有可疑狀況」才會發動職權檢查,與警察做法相同,不會任意在路上盤查,只有在可疑的時候才能檢查。
海巡人員證稱,交通船售票不是海巡署的業務,售票人員無法判斷買票者是否限制出海,且民眾一旦出海就無法掌握後續行蹤、確認回程的時間,或要求出示回程證明。檢察官問及蘇震清4次出海是否有向海巡署申報,海巡人員作證回答「沒有」。
蘇震清委任律師指出,蘇赴小琉球辦造勢活動有警察在場,也有向屏東縣警察局申報,再度強調限制出海規定不明確,不僅老百姓不懂定義,連實務界也沒有很了解。
檢察官表示,蘇震清4度到小琉球卻完全沒有通報法院,或向巡防單位申報,律師稱警察知情蘇震清到小琉球造勢,但海岸並非警方權責範圍,且警方僅就路權、集會遊行有所知悉,認為律師說詞不可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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