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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律師酒駕賓士超速撞死人 北檢起訴國民法官第8案
一名鄭姓實習律師於今年5月間飲酒後駕車,不勝酒力在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上超速,撞上正在等紅綠燈的高姓休旅車駕駛,高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台北地檢署偵辦,當時鄭的酒測值為每公升0.83毫克,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劉,本案也符合國民法官法審理要件,為北檢起訴的第8起國民法官案。
全案源於,今年5月5日晚間7點至隔日凌晨2點間,鄭與律師事務所的同事們,先後在台北市信義區的餐廳及KTV用餐飲酒。散會後,鄭獨自走回停放在南京東路的賓士小客車,駕車返回位於文山區住處。
起訴書指出,5月6日凌晨5點39分,鄭駕車行經國道萬芳交流道往文山區木柵路4段出口時,因酒精作用失去正常判斷及反應能力,超速行駛,鄭的車輛先擦撞路緣,接著彈至出口處的對向車道,最後撞擊正在等紅綠燈的小客車,造成車內高姓駕駛頭胸腹鈍創骨折、內出血,經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
警方調閱監視器,案發時鄭駕駛的賓士車直接撞入等候左轉的休旅車左側車門,還波及前後車輛,賓士車頭全毀當場冒煙、被撞的休旅車左側嚴重凹陷,鄭則昏迷倒在駕駛座上。
北檢追查,當時鄭的酒測值為每公升0.83毫克,當時路邊監視器及行駛鄭右後方車輛的行車記錄器也記錄案發情形,認定鄭是酒後駕車肇事。檢方依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2項前段之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嫌,提起公訴。此外,本案也符合國民法官法審理要件,為北檢起訴的第8起國民法官案。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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