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少子化助長教學現場惡化 普信生如何學習接受失敗?

賴清德、蕭美琴完成宣誓 正式成中華民國正副總統

直播/總統賴清德簽署人事令 任命行政院長

BMW國道逼車急煞肇逃…5歲童噴飛亡 單親媽淚控:駕駛至今不認錯

辛姓女子今年2月開車載友人和一對兒女在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發生車禍,造成坐在前座的5歲兒子傷重身亡,辛女表示,是張姓男子逼車才造成車禍發生,事後張男又肇逃,張男和辛女都已被彰化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辛女今天說,兒子身亡的畫面一直在她腦海中揮之不去,張男至今都沒認錯。

辛女與張男今天在彰化地方法院進行調解,針對辛女的指控,張男(67歲)面對媒體不發一語,不願回應。

檢方調查,辛女今年2月13日下午載兒女和友人行經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204公里處,因張男駕車以時速140公里從左側超車後,再開到辛女前方突減速,造成辛女緊急煞車減速,以致車子失控翻覆,坐在副駕駛座的5歲兒子拋飛車外傷重不治,也造成辛女骨折、同車女友人身上多處受傷、門牙也斷了,辛女的2歲女兒頭臉也受傷。

辛女表示,當天她是開內線車道正常超車後,張男馬上閃大燈、按喇叭,張男的BMW再以高速140、150時速超車後,再開到她前面,連踩二次煞車,她要閃張男的車,才會失控撞車,幸好警方幫她們找到逼車的張男。

辛女今天哭著說,她是單親媽媽,辛苦把兒子養到5歲,她忘不了車禍的情景,兒子在她面前身亡,事後她都得吃安眠藥才能睡,也造成她骨盆碎裂等傷害,但張男至今都沒有道歉,對於這樣惡意逼車的人,她求償1500萬元,但張男僅願賠償一百萬元。

不過張男在檢方偵辦時否認逼車,表示當時他在中線,是辛女從內線硬要超車,他才閃大燈和按喇叭,他也在超越辛女的車後,因車速達140公里,他才踩煞車減速,也不知後來辛女發生事故,所以未停車。

檢方認為辛女與張男兩人對於車禍造成辛女5歲兒子身亡均有責任,因此將兩人均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等起訴,張男另涉嫌肇事逃逸。

辛姓女子今年2月開車載友人和一對兒女在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發生車禍,造成坐在前座的5歲兒子傷重身亡,辛女表示,是張姓男子逼車才造成車禍發生,不過張男否認逼車。記者林宛諭/攝影
辛姓女子今年2月開車載友人和一對兒女在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發生車禍,造成坐在前座的5歲兒子傷重身亡,辛女表示,是張姓男子逼車才造成車禍發生,不過張男否認逼車。記者林宛諭/攝影
辛姓女子今年2月開車載友人和一對兒女在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發生車禍,造成坐在前座的5歲兒子傷重身亡,辛女表示,是張姓男子逼車才造成車禍發生,不過張男否認逼車。圖/民眾提供。
辛姓女子今年2月開車載友人和一對兒女在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發生車禍,造成坐在前座的5歲兒子傷重身亡,辛女表示,是張姓男子逼車才造成車禍發生,不過張男否認逼車。圖/民眾提供。
辛姓女子今年2月開車載友人和一對兒女在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發生車禍,造成坐在前座的5歲兒子傷重身亡,辛女表示,是張姓男子逼車才造成車禍發生,不過張男否認逼車。圖/民眾提供
辛姓女子今年2月開車載友人和一對兒女在國道一號彰化南下路段發生車禍,造成坐在前座的5歲兒子傷重身亡,辛女表示,是張姓男子逼車才造成車禍發生,不過張男否認逼車。圖/民眾提供

彰化 車禍

延伸閱讀

影/賓士有7輛車都搭載Level 4自動駕駛!但只能在德國體驗?

小型掀背不死?BMW 1 Series中期改款傳推性能強化式樣車!

新電池可能讓成本砍一半!BMW:將與特斯拉沒有任何差距

另一半提「假離婚」申請單親補助可行嗎?他勸:別傻了外面有人

相關新聞

陪酒玩摸胸賺小費 警逮24泰女

台北最近出現泰籍情色酒吧,有色情業者涉媒介泰籍年輕女子持短期觀光簽證來台,在陪酒時和客人「摸胸」親密接觸,藉此賺取「橡膠...

國道衝撞 駕駛困車內

張姓男子昨凌晨開車經國一南下林口路段時,失控追撞前方駛聯結車,張男座車車頭扭曲變形,當場被夾困車內動彈不得,消防局獲報趕...

高雄林園港埔派出所遭搜索 警員被檢方帶走

高雄市警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陳姓警員,涉及勾結詐騙集團的弟弟教戰並查個資,疑衍生案外案。雲林檢方今天搜索林園警分局港埔派出...

壓制畫面曝光!新北祖孫命案涉嫌張姓女婿台中落網

新北市三重區昨晚驚傳祖孫三代3屍命案,案發後24歲張姓女婿搭車離家,還換乘交通工具疑似製造斷點逃避查緝,自此行蹤不明涉有...

三重祖孫命案 3歲童嘴塞毛巾 保全揭女兒「多天沒叫外送」有異狀

新北市三重區昨晚驚傳祖孫三代3屍命案,69歲劉姓老婦和30歲女兒、3歲孫子,被發現躺在臥室同1張床上,每個人身上各自裹著...

獨/基隆大武崙砲台半山一女遭殺害棄屍 身上多處刀傷

有運動民眾今天上午7點多,發現一女躺在基隆大武崙砲台半山腰邊坡草叢,救護車到場發現已經死亡,警方到場發現沿路血跡斑斑,研...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