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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交人妻借錢 恐嚇曝光婚外情讓她家破人亡 小王下場GG了
吳姓男子去年7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人妻,並交往,10月即以其父親出車禍需要用錢,向人妻借錢,人妻以沒錢拒絕,吳男卻恐嚇要將兩人的事告訴女方家人和丈夫,要讓她家破人亡、一無所有,人妻只得陸續共將58萬多元匯給吳男,彰化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罪將吳男判刑10月。
判決書指出,吳男(28歲)去年7月從交友軟體結識人妻,兩人一個月後就成為男女朋友,吳男10月起就以其父親車禍需要用錢,一再向人妻借錢,人妻最後對他說她沒錢了,吳男開始恐嚇她要將兩人發生關係的事告訴其家人和丈夫,還謊稱自己未成年,是人妻勾引未成年的他,他要去警察局報案,要讓人妻家破人亡、一無所有、人財兩失。
人妻苦苦哀求說她沒錢時,吳男即冷漠的回說「干我什麼事」、「我等等就立刻打(電話)」、「妳要這樣」、「就一場空吧」、「干我屁事」等語,甚至說要直接到她住處攤牌,人妻10月間共匯款9次給吳男58萬9千元,人妻說她每天都活在接到電話的恐懼,最後受不了才報警。
但吳男否認恐嚇取財,辯稱,他只是單純借錢,但法官認為,當女方向吳男表示沒有錢時,吳男即回應「干我什麼事」、「我等等就立刻打」、「干我屁事」等語,完全不顧女方財力狀況,僅一味要求女方交付金錢,顯非一般借貸對話情節,直到女方報警後,吳男才找女方要談和解,並說他沒有錢,要女方原諒,每個月要還其5千元。
法官認為,吳男以恐嚇行為索取不法利益,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其法治觀念淡薄,所為實不足取,且犯後否認犯行,雖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後,均未依調解履行,目前僅返還告訴人1萬5千元,因此依恐嚇取財罪將吳男判刑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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