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前村長被控買票亡故 二審仍判議員蕭妤亘當選有效
彰化縣二水鄉十五村前村長張銀坤涉嫌在去年底議員選舉期間,以每票1000元的代價向選民買票,當選的縣議員蕭妤亘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認定無證據顯示張是蕭的樁腳、友人或工作人員,判當選有效,二審審理期間,張因故在今年10月間身亡,台中高分院今維持一審認定,判蕭當選有效確定。
判決指出,蕭妤亘是彰化縣第六選區(社頭鄉、田中鎮及二水鄉)縣議員當選人,不過檢方查出,二水鄉十五村前村長張銀坤涉嫌以每票1000元的代價,向羅姓選民買票,要求選民投票給蕭妤亘、鄉長候選人蘇界欽 、二水鄉代候選人陳昭麟等3人,因張被檢方認定是蕭的友人、樁腳與競選活動工作人員,因此對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一審認定,檢方雖有提出張銀坤的手機通訊軟體LINE對話,蕭妤亘從去年10月13日後,多為傳送選舉文宣予張銀坤,邀請參加競選總部成立大會及拜票,張銀坤則祝賀蕭高票當選等情,有手機擷取照片可參,但2人對話過程,沒有像友人或樁腳間經常交談,或討論選舉策略及競選細節,無法採信張是蕭的友人兼樁腳,判當選有效。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張銀坤因故在今年10月7日身亡,此案在今天審結,合議庭認定,依照此案證人供述,張銀坤雖有買票行為,但無法證明張是蕭的樁腳,另外張在彰化縣調查站調查時,也沒有承認有買票犯行,也供稱與蕭無私交;蕭也說,張擔任村長及現任宮廟主委,結識眾多村民及信徒,所以才拿口罩及文宣品請張銀坤幫忙發送等語。
合議庭指出,蕭在選前40天才跟張銀坤加LINE,選前僅有2次傳訊、1次通話,互動並不密切,也無討論競選活動的策略與細節,雖然蕭有在蘇界欽的競選總部誓師大會站台,且二水鄉代候選人陳昭麟也在場,但蕭、陳沒有披掛候選人綵帶,僅拿旗幟站成一列,難就此推論,蕭與蘇、陳是聯合競選關係,並由張銀坤共同買票。
二審認為,此案證據不足以認定張銀坤是蕭妤亘的樁腳或工作人員,也無證據顯示蕭妤亘授意張買票,駁回檢方上訴,判當選有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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