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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女同事40幾歲不嫁出去挨告 法官這原因判男同事無罪
新竹縣單姓男子在竹北某工地與魏姓女同事爭吵,竟因一時氣憤辱罵對方:「你回去拿鏡子看一看,都40幾歲了不嫁人出去」,讓魏女覺得被羞辱憤而提告。法官認為,男女婚嫁與否,對於現今社會而言,與人格及地位高低評價無關,單男固有不當,但難以認定對魏女有人格貶抑,最終諭知單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單男與魏女為同事,去年11月4日中午12時許,兩人因工作上接觸有所糾紛,單男竟對魏女口出:「你回去拿鏡子看一看,對鏡子看一看,都40幾歲了不嫁人出去」等語。魏女認為單男藉她無婚嫁事實羞辱、損害她名譽。
單男主張,他沒有公然侮辱魏女,辯稱因2人發生爭執,他有負面的情緒,但說這些話沒有要侮辱魏女的犯意,他沒有評論魏女的美醜,且現在40歲沒有結婚的人多的是,這些話並未貶損魏女人格。
法官認為,單男對魏女所言:「你回去拿鏡子看一看,對鏡子看一看,都40幾歲了不嫁人出去」等語,固然有負面意涵,但男女個人婚嫁與否,對於現今社會而言,與人格及地位高低的評價無關。
法官也舉例,例如「幹」字一詞,可能用以侮辱他人,亦可能作為與親近友人問候之發語詞,如:「幹,最近死到哪裡去了」,或宣洩情緒之詞,如:「幹,真衰!」等,衡量時,則需將個案有關之一切事實均納入考量。
法官認為,單男評論他人婚嫁情形,固為不當,更可能造成當事人感受難堪,但依事證難以認定單男主觀上具有貶抑魏女人格的犯意,或言語上有貶損魏女人格,最終諭知單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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