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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西屯女屋主沒鎖門…有男闖入強拍裸照還搶錢落網
台中市賴姓男子有強盜、槍砲前科,遭判刑15年4月,8年前出獄,去年間疑因缺錢花用,在西屯區發現廖姓女子的透天厝沒鎖門,進屋欲搜刮財物,未料前往三樓時,發現廖女在屋內,賴強拍廖女裸照後,強盜9800元財物,警方獲報後,同日將賴查緝到案,還查獲一把改造手槍,二審判賴10年徒刑。
判決指出,賴姓男子(46歲)曾犯強盜、槍砲等罪,遭判刑15年4月,去年11月16日,賴男行經台中市西屯區時,發現廖姓女子的透天厝大門未鎖,賴男開門入屋,欲搜刮財物,未料步行上三樓時,發現廖女仍在屋內,廖女大聲呼救,賴男威脅廖女不得出聲,「否則對妳不利」。
賴男用廖女衣物,摀住廖女眼睛、嘴巴,把廖女壓制在地,接著強迫廖女告知財物藏放位置,廖女才說出化妝台抽屜內有紅包袋,賴男拿走紅包袋內的9800元後,將廖女帶到廁所,逼廖女脫光後,以廖女手機拍攝裸照後,威脅不得報警,隨後逃離,但逃逸前有將廖女手機放在一樓,過程中造成廖女臉部、身體等傷勢。
警方獲報後,循線在四川路、何厝街附近,發現賴男駕駛的車輛,經前往盤查時,賴男還不服盤查,衝撞巡邏車,警方將賴制伏後,在賴車內查扣一把改造手槍、子彈8發、現金3.3萬元等贓證物。
一審認定賴男涉犯槍砲、強盜、妨害公務等罪,犯行明確,分別判處8月至8年不等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認為原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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