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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最大電影院「禁帶外食」遭開罰 喊冤沒逼民接受...卻敗訴
新莊最大電影院「美麗新宏匯影城」皇家廳被民眾檢舉全面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被新北市政府裁罰2萬元,業者不服處分提行政訴訟,認為公司沒有逼迫消費者接受「禁帶外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新北市府處分沒有違誤,判業者敗訴,可上訴。
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美麗新宏匯影城分為標準廳、皇家廳,而新北市府去年2月接獲民眾反映皇家廳禁止帶外食,經派員實地查察發現影廳公告「全面禁止攜帶外食」,已違反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要求現場改正。
未料,新北市府同年7月再度接獲檢舉表示,皇家廳員工口頭告知不能攜帶外食入場,市府查驗認定業者確實違反公告,依法裁罰2萬元罰鍰,業者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美麗新娛樂新莊分公司主張,相關公告限制業者契約、營業自由,且皇家廳完全比照餐館規模設計,並提供毛毯、絨布沙發、餐桌,還有專人點餐、代為、送餐,主打高格調餐飲消費,輔以電影觀賞的交易模式,促進多元消費利益。
業者指出,皇家廳不是單純提供電影映演服務,而是複合式餐飲經營,消費者若不願意接受此種消費方式,大可選擇標準廳,或去其他影城觀影,公司沒有逼迫消費者接受「禁帶外食」的消費方式,認為市府裁罰有誤。
北高行認為公告是基於地方制度法規定,經地方立法機關三讀通過,並經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並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法院指出,雖業者稱皇家廳採複合式餐飲經營,但業者2020年申請開業的資料,確實屬於電影片映演業,而適用相關公告限制,業者經營皇家廳不會因為提供的設施服務與一般電影院不同,而改變屬於電影片映演業的本質,認為市府先要求業者改正,之後再裁罰的處分沒有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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