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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深夜燒肉店折疊刀殺人事件 北檢第5件國民法官案
今年1月凌晨,男子林愷葳在台北市中山區燒肉店與黃姓男子等人發生衝突,黃朝林愷葳揮拳時,林愷威拿著折疊刀朝黃的胸部揮刺,造成黃死亡。台北地檢署今偵結,林愷葳涉犯傷害致死罪嫌,所犯為故意致人於死之罪,符合國民法官法審理的法定要件,本案為北檢起訴的第5件國民法官程序案件。
檢方指出,案發前,林愷葳等人與黃姓男子等人已先在基隆發生衝突,事後林愷葳一行人前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的燒肉店用餐。今年1月8日凌晨57分,林愷葳等人用餐完畢後,站在餐廳門口吸菸聊天,看到黃及數名手持棍棒的男子朝餐廳方向奔來,林愷葳立刻取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並朝餐廳內部後退。
起訴書指出,林愷葳移動到餐廳內,待黃等人進入餐廳收銀櫃檯,黃先朝林愷葳揮拳,與此同時,林愷葳右手持折疊刀,向黃的胸部揮刺,黃遭刺傷後立刻離開餐廳,走回自用小客車,由同行友人駕車送往周邊醫院急救,但仍於同日凌晨2點15分許,因心臟及左肺損傷破裂、大量出血性休克死亡。
起訴書指出,林愷葳主觀上雖然沒有致人於死之故意,但客觀上應能預見人的胸部內有心臟、肺臟等人體重要器官,若手持利刃向胸部揮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但是,林竟基於傷害犯意,持刀刺穿黃的左側肺臟及心臟,造成黃左側大量血胸、心包囊積血和兩肺扁塌,送醫急救後不治。
檢方認定,林愷葳故意犯罪致人於死,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嫌,案件符合國民法官法審理規範,再依刑事訴訟法及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本案成為台北地院第5件國民法官參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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