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夾帶外縣市垃圾倒北巿 3業者被法辦、各吞6萬罰款
北市環保局近2個月破獲3家垃圾清運業者以轉運、夾帶方式,持造假廢棄物隨車證明文件,將外縣市垃圾運入北市焚化廠處理,賺取不同焚化廠收費差價,最高達6000元;環保局依法各罰6萬元,並查扣違規車輛,且業者涉嫌偽造文,將移送司法偵辦不當得利,3年已移送13家業者,1案判決確定並沒入不當所得343萬。
環保局公布「優質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興連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與「富康環保工程行」3加業者,持假文件以轉運、夾帶方式,將外縣市垃圾運入台北市的焚化廠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分別罰6萬元,查扣違規車輛要求業者運往其他合法機構處理廢棄物,且業務上涉嫌偽造文書,將移送司法偵辦不當得利。
北市環保局說,全國垃圾清運業者、廢棄物清除機構,車輛全面裝置GPS即時追蹤系統,部分業者試圖以夾帶、轉運方式,躲避GPS追蹤稽查。
環保局說明稽查流程,稽查人員會先於焚化廠落地檢查,發現垃圾有大量標示非台北市地址,經埋伏可疑地點並拍照錄影,證實業者以合法產源掩護非法產源,欲將外縣市垃圾夾帶進入北市焚化廠,以賺取不同焚化廠收費之價差,最高每公噸價差可達6000元。
環保局表示,受託清運廢棄物,依法應取得「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廠同意代處理」文件,始得將廢棄物送往處理,如持造假廢棄物隨車證明文件,將非經同意代處理之產源運入該焚化廠或垃圾處理廠,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最高3年有期徒刑或併科最高1000萬罰金。
環保局強調,近3年針對夾帶外縣市垃圾流入北市焚化廠之行為,已移送13家垃圾清運業者,其中1案經士林地方法院與台灣高等法院均判決有期徒刑、緩刑確定,並沒入不當所得343萬餘元,其餘各案仍陸續偵辦中,廢棄物清除機構或代清業者應恪遵法令,勿以身試法。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